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决定和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就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公告如下。
四、缴费方式
(一)以下七种情况的参保人员或学校(学院)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经审核后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系统打印《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参保人员凭《参保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到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驻人社局延伸点(地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街人社局一楼大厅 电话:0471-7932778)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1、由学校(学院)、幼儿园、福利院以集体形式办理参保手续的所有大中小学生、儿童及孤儿;
2、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残疾居民、烈属、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2019年度以父母信息参保且未做信息变更的新生儿;
4、4周岁以下(含未出生的新生儿)和18周岁及以上的新参保居民;
5、年满4周岁、不满18周岁以个体形式参保的居民;
6、除在校(园)学生儿童外的非本县户籍居民;
7、2019年度参保信息错误的人员。
(二)2019年度已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不在上述七种情况以内的其他居民,办理2020年度续保时不需做参保登记,直接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到以下缴费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五、缴费网点
(一)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清水河县平安街 (原国税局办税大厅) 电话:0471-7915500
(二)国家税务总局清水河县税务局驻人社局延伸点 地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街人社局一楼大厅 电话:0471-793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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