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浙江省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精神,现就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浙人社发〔2019〕56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精神,现就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二)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

二、申请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自愿申请。毕业前一年的8月15日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库、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助学贷款名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比对,如为以上几类在册对象,免予上传证明材料。学校统一提供已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和贷款发放银行公章的,名单上的申请人可免予上传证明材料。

(二)审核公示。9月1日至9月25日,各学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初审。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学校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公示。对其余申请人,学校要严格审查资格,将人员信息提交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并将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0月1日前上传公示原件。

1 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

相关推荐

  • 今年,泰州市将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协同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在院端落地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持续推进改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医疗保障暨系...
    0阅读
  • 2月25日下午,市医疗保障局成立2周年暨长期照护保险实施一周年汇报会在市科技楼303举行。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管怀林,我市政府党组成员丁志祥出席会议。...
    0阅读
  • 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让更多群众享受政策红利;25日消息,万柏林区去年共收到申报失业补助金1623人,审核通过1060人,共计发放失业补助金72.57万元。...
    0阅读
  • 记者从24日召开的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管理服务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该中心将通过办好拓宽投诉建议渠道、全面推进网上业务实行“电子签”等10件惠民实事,着力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落...
    0阅读
  • 2月23日上午,公积金中心组织召开新进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暨业务能力提升班开班仪式,对新进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工作能力素质提出相应要求。...
    公积金新闻 公积金 2021-2-25 14:17:11
    0阅读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792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7,165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530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250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