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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嘉荫县支公司被罚2万元 涉及个人代理人学历不真实

2022年8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荫县支公司因个人代理人学历不真实、保险个人代理人档案管理不到位;王晶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2022年8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荫县支公司因个人代理人学历不真实、保险个人代理人档案管理不到位;王晶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荫县支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王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荫县支公司成立于2011-01-24,负责人为赵傲松,企业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新城委龙江华府电业楼(5栋3号楼一、二层),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荫县支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 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嘉荫县支公司被罚2万元 涉及个人代理人学历不真实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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