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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安顺中心支公司邱锦睿被罚1万元 涉及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2022年8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邱锦睿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邱锦睿予以警告并罚款一万元。

2022年8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邱锦睿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邱锦睿予以警告并罚款一万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07-03-28,负责人为朱郡东,经营范围包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种植保险、养殖保险,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追偿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下空白))。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安顺中心支公司邱锦睿被罚1万元 涉及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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