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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2023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预案的情况

  (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0,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具体的明细会计科目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转增股本总额28,0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8,000,000股。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股本的比例。

  (二)自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80,000,000股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需要调整。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2年度

  (二)发放范围: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8,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5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二)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以下A股股份(首发前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9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1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布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深市)》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8,000,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1343元。

  九、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路3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徐高尚、杨欢

  咨询电话:0510-85633777

  传真电话:0510-85632888

  十、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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