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存在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罗培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2023年7月1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罗培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2万元,对罗培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一家总部设在浙江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亿元,员工人数7654人。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公司专业经营各类财产保险业务。在未来的发展中,浙商保险将依据国家政策许可积极探索进入其他金融服务领域的时机、路径和操作方案,实现资产管理、银行、证券等业务的综合经营,最终将浙商保险打造成为一家全国性的金融保险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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