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因跨省经营保险业务,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
2024年3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因跨省经营保险业务,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专业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7亿元。太平洋产险承保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等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各类保险业务,服务范围覆盖航空航天、电力能源、石油化工、船舶航运、纺织烟草、机械设备、电子通讯、金融贸易、科技创新、基础建设、农林牧渔等各行业和领域。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常金罚决字〔202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跨省经营保险业务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九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3月1日 |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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