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产后6个月内,持医保卡 、身份证、出院小结、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社保局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领取报销费用。
一次性营养补助和检查补贴直接划拨个人
从2015年5月1日起,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与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直接支付给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用人单位不得截留;若该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数额的,差额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原来的话,这部分费用是要在生育后6个月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去申领的,现在的话,生育后次月就能通过社保卡金融功能支付给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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