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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布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第2页

人社部发布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医保统筹,发挥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要按照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

二、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重点改革

(三)以医疗服务体系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立足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着力解决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服务总量不足和结构性失衡并存的矛盾。要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突破口,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要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医疗全行业管理和医疗质量监管,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要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机制,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要加强联动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推进医保改革。

(四)支持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要在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尊重地方主体地位,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允许地方先行先试,鼓励地方创新;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全面、客观、准确评估不同地方改革实践,总结积累经验,完善后逐步推开。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利益相关方参与医改重大政策制定过程,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积极探索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加快推进医保统筹,发挥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要按照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体系统筹、管理服务统筹。当前要按照国发〔2016〕3号文件要求,重点推进城乡医保统筹。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发挥部门法定职能;要坚持社会保险统一管理,实现社会保险一体化运行,发挥社会保险的整体功能,促进各项社保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要尊重地方实践和客观规律,坚持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作用,促进医疗、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要坚持医保一体化管理,依托现有资源,减少重复建设,降低公共管理成本,提高运行效率;要坚持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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