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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布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第4页

人社部发布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医保统筹,发挥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要按照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

四、统筹推进医疗行业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八)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是医疗行业的核心资源。要尊重医务人员主体地位,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增强人才活力,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推动公立医院实现公益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机制,把医保支付、医保医师管理、协议执行、人事管理、绩效工资等纳入考核范围,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考核结果与医保结算、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机构医保评级管理等直接挂钩,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参保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要统筹优化人事、收入分配、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医保管理等各项职能,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整体效应,形成推进医改的良好格局。

五、抓好综合医改试点工作

(九)高度重视综合医改试点。综合医改试点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对于解决医改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问题,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将综合医改试点作为一项重要改革内容,加强统筹,突出重点,知责明责、守责尽责,整体研究,深度参与,勇于担当,确保综合医改试点有序推进。没有列入综合医改试点的地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统筹推进各项改革。

(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发挥医改领导小组和医改办统筹协调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推动健全试点工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确保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大政策提交医改领导小组审议前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建立部省试点沟通协调机制,各省在综合医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加强指导评估,强化督促检查,建立试点工作调度和情况通报制度,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各地要健全省内试点工作机制,加强对省内试点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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