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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和管理的通知》-第3页

芜湖《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和管理的通知》。继续支持改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为了改善自住住房,在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以后,可以申请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鼓励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在本次还款以后年度继续以提前还款条件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累计提取额不超过提前还款额。

(八)改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管理方式。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管理,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区新增楼盘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不再委托贷款银行管理,而采取委托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专户集中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各县及市区原楼盘继续委托贷款银行管理。

(九)加大对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打击力度。

1、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或资金支付前被发现的,没收虚假材料,并取消缴存人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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