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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个人住房“商转公”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版)-第4页

西安个人住房“商转公”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扩大公积金贷款制度惠及面,充分发挥其住房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需求....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八条“商转公”贷款期限

“商转公”贷款期限与原商贷已还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最终贷款期限以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的《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期限为准。

第四章“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

第九条贷款申请

受委托银行应按公积金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商转公”贷款的咨询服务,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准确完整的填写《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4、申请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5、申请人及配偶印章;

6、《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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