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直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第5页

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五、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申请人携带原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抵押注销证明等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六、办理抵押登记

贷款银行按照不动产登记和交易部门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商转公抵押登记手续。

七、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银行取得商转公抵押登记证明后,及时通知省直公积金中心安排贷款发放工作,并通过银行转账将贷款金额发放至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账户中。

八、借款人依约还款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款,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九、贷款清户撤押

借款人还清贷款后,持借款合同、不动产权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清户手续。贷款银行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和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条 暂停或恢复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遵循以下运作机制:

一、为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加强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管理,省直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恢复或暂停,视资金流动性状况按照季度确定并调整,即当上一季度中有两个月份的个贷使用率小于或者等于90%时,恢复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当上一季度中有两个月份的个贷使用率大于90%时,暂停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省直公积金中心于每季度初根据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状况,公告暂停或恢复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三、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期间,如遇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状况时,商转公贷款发放实行轮候制度,按照借款人贷款审批先后顺序安排贷款发放工作。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539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6,443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461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193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