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脑瘫儿童实施医疗康复全额保障的通知-第3页

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经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认定的本市户籍未满12周岁(含12周岁)的脑瘫残疾儿童,个人提出医疗康复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纳入医疗康复全额保障。

(三)全额保障结算模式及标准。费用限额标准以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费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康复救助资金共同承担,实行按日(床日)限额的模式结算。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疗康复机构承担。费用承担标准如下:

0-6岁(含)脑瘫儿童,门诊(日间病房)康复、住院康复的日(床日)费用,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按照120元、140元标准承担。

7-12岁(含)脑瘫儿童,门诊(日间病房)康复、住院康复的日(床日)费用,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按照90元、110元标准承担。

0-12岁(含)脑瘫儿童,医疗康复日(床日)费用,残联康复救助资金按照52元标准承担。

脑瘫儿童医疗康复全额保障期按每个医疗年度内不超过一个训练周期270天计算。

(四)费用结算。每个医疗康复周期结束,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按规定为保障对象办理结算手续并垫付医疗康复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医疗康复费用,社保机构按月审核,次月拨付至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由康复救助资金承担的医疗康复费用,经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汇总后,由市残联负责组织审核按年度拨付至定点医疗康复机构。

治疗期间出现严重并发症或者因合并其他疾病中途退出医疗康复,经保障对象及监护人确认后,定点医疗康复机构为保障对象办理结算手续,及时中止全额保障待遇。

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应按规定做好脑瘫儿童全额保障的结算管理服务工作,以下违规行为列入协议管理:

1.推诿、拒收重症患者;

2.违规变更疾病名称、伪造病历;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769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7,074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519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239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