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脑瘫儿童实施医疗康复全额保障的通知

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经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认定的本市户籍未满12周岁(含12周岁)的脑瘫残疾儿童,个人提出医疗康复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纳入医疗康复全额保障。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协议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脑瘫残疾儿童的医疗康复救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关于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1号)、《烟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烟残联发〔2017〕3号)规定,现对烟台市参保脑瘫残疾儿童实施定点康复、规范治疗、限额管理、全额保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医疗康复的定义及内容

医疗康复是指定点医疗康复机构针对脑瘫儿童提供的康复训练及必要治疗。

医疗康复的内容包括:功能评估,包含运动功能、语音、日常生活、社会参与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康复训练,包括维持关节活动度、增强肌力、语言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会参与能力训练、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肢体综合训练、认知训练等;必要的护理、药物、治疗及检验检查;省人社厅《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16〕23号文件做好我省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4号)文件中适合脑瘫儿童的康复项目等。医疗康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二、全额保障对象

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经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认定的本市户籍未满12周岁(含12周岁)的脑瘫残疾儿童,个人提出医疗康复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纳入医疗康复全额保障。

三、医疗康复机构实施协议定点管理

具有脑瘫儿童医疗康复能力且属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向市残联、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共同评估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协议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

1 2 3 4 下一页 末页 共4页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524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6,372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453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188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