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修订稿)》已经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修订稿)》已经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23日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本市行政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第三条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措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四条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的;
(四)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八)缴存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符合本细则第四条(一)至(六)情形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下一篇> 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
2020年,滁州市人社局通过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放宽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等举措,切实帮助参保企业从源头上减少裁员,提高企业履行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积极性。数据显示,去年我市1.46亿元失业保险资金用于稳就业保民生,失...失业保险 2021-2-18 16:31:500阅读
-
明光市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医保基金监督管理这二个方面,着重在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绩效考核、医共体医保基金账户管理和打击欺诈骗保等四个着力点上发力,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确保医疗机...医疗保险 2021-2-10 14:33:420阅读
-
2020年以来,凤阳县立足“四个到位”,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极大地缓解了群众的医疗困难,确保困难群体及时救助、据实救助、应助尽助。2020年度全县共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4269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64.27万元。...医疗保险 2021-2-9 13:37:370阅读
-
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关心关爱退役军人,2021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社保中心召开退役军人新春慰问座谈会,为退役军人送去节日的祝福和诚挚的问候。...社保 2021-2-7 16:49:140阅读
-
为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惠民作用,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待遇的通知》(定人社发【2020】125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2月起,定远县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 2021-2-5 16:42:16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