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9号)精神,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5. 兼顾其他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除重点培训群体以外,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可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范围。
(二)扩大培训供给能力,构建多方协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6. 突出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培训中心。企业培训中心可自行或与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联合办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技工)院校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在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创业园区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
7. 增强职业院校培训基础作用。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在其专业范围内面向院(校)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收支管理按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在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工作。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院校倾斜。允许职业(技工)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技工)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8. 发挥社会力量培训支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结合市场需求规范推进培训工种审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探索建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制度,评定结果将作为参加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原则上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不得分离准入资格与具体培训项目。充分利用省外优质培训资源为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服务。
<上一篇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相关推荐
-
今年,泰州市将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协同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在院端落地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持续推进改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医疗保障暨系...医疗保险 2021-2-26 13:31:140阅读
-
2月25日下午,市医疗保障局成立2周年暨长期照护保险实施一周年汇报会在市科技楼303举行。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管怀林,我市政府党组成员丁志祥出席会议。...医疗保险 2021-2-26 11:50:050阅读
-
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让更多群众享受政策红利;25日消息,万柏林区去年共收到申报失业补助金1623人,审核通过1060人,共计发放失业补助金72.57万元。...失业保险 2021-2-26 11:35:480阅读
-
记者从24日召开的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管理服务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该中心将通过办好拓宽投诉建议渠道、全面推进网上业务实行“电子签”等10件惠民实事,着力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落...公积金新闻 2021-2-26 11:30:280阅读
-
2月23日上午,公积金中心组织召开新进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暨业务能力提升班开班仪式,对新进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工作能力素质提出相应要求。...公积金新闻 2021-2-25 14:17:11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