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车险 > 车险种类 > 交强险 > 正文

交强险保险条例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交强险保险条例内容如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

交强险保险条例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经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1、交强险保险条例之投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2、交强险保险条例之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相关推荐

  • 2022年7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大蜂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因: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虚列并套取费用);二、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虚列业务);三、...
    0阅读
  • 7月22日,大家保险第二届客服节启动。本届客服节延续“爱‘家’行动”的主题,围绕“美好生活,大家守护”“尊享服务,大家同行”“暖心养老,大家责任”三大活动主线开展。...
    0阅读
  • 驾乘险。驾乘险属于商业意外险,可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保费预算选择投保,其在投保时可以选择跟人或跟车,跟人就是指无论被保险人乘坐或驾驶什么交通工具,都可以获得保障;跟车就是指无论是谁乘坐被保交通工具,都可...
    0阅读
  • 截至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稿时,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新华保险已发布上半年保费数据,四大上市险企上半年共揽保费逾1.35万亿元。分业务来看,人身险保费增速出现分化,财产险保费实现较快增长。...
    0阅读
  • 6月29日,由普洛斯金融发起的“天风-国投-普洛斯车险分期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项目总规模2.35亿元,其中优先A级规模1.863亿元,票面利率4%。...
    汽车险 保险公司 车险 2022-6-30 9:48:30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