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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任财产保险安阳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被罚2万元

2022年7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安阳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案件信息,根据《关于建立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2万元。

2022年7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安阳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案件信息,根据《关于建立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2万元。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11-10-09,负责人为刘卫峰,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经分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跟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报告方式及时限保险司法案件的报告采取专报和季报两种方式。

专报由各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在保险司法案件案发后5日(指工作日,下同)内报中国保监会保监局,保监局在保险司法案件案发后7日内报中国保监会,对有可能影响行业的重大案件应在案发后24小时内上报。

季报由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汇总后填报,为避免重复统计,保险集团公司只填报本级,不需汇总各子公司数据。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支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应于季后7日内报中国保监会或各保监局,各保监局汇总后于季后10日内报中国保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任财产保险安阳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被罚2万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安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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