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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保险销售江西分公司刘勇被罚2万元 涉及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富德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成立于2014-02-27,负责人为刘勇,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在江西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富德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022年9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富德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刘勇因对富德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刘勇予以警告,处2万元罚款。

富德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成立于2014-02-27,负责人为刘勇,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在江西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富德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提存保证金或者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或者提取公积金的;

(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的;

(五)未按照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的;

(六)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

(七)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富德保险销售江西分公司刘勇被罚2万元 涉及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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