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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 行业风险总体可控

银保监会网站12月7日消息,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七次工作会议,分析了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研究了2022年第三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保监会网站12月7日消息,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七次工作会议,分析了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研究了2022年第三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第三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1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2%,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9.7%;实际资本为4.71万亿元,最低资本为2.22万亿元。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8.9%、204%和309.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5.3%、123.8%和278.5%。43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114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1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9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银保监会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行业风险总体可控。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保险公司财务会计和偿付能力现场检查,严肃查处数据造假行为,夯实监管数据基础;加强资金运用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完善非标投资相关监管标准,提升资产估值的准确性,防范资金运用风险;加强风险预警和压力测试,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前瞻性;加强风险综合评级通报和约谈力度,夯实保险公司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张典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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