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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财产保险青岛分公司王嘉德被罚5万元 涉及违反内部规定承保交强险业务

2023年2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王嘉德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违反内部规定承保交强险业务一案承担责任

2023年2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王嘉德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违反内部规定承保交强险业务一案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王嘉德警告并罚款5万元。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2015-10-14,负责人为曹景健,统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5号海韵东方塔楼二层,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

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华海财产保险青岛分公司王嘉德被罚5万元 涉及违反内部规定承保交强险业务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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