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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财产保险石志坚因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被罚款5万元

2023年7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石志坚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石志坚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2023年7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石志坚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石志坚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保险)成立于2004年,是由国内外实力雄厚的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和产业投资集团共同发起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总部设于上海,目前注册资本金21.78亿元人民币,拥有员工超过5000人。永诚保险的股东由国内外实力雄厚的大型电力企业集团、产业投资集团和金融控股集团组成。永诚保险的股东包括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枫信金融控股责任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信远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永诚财产保险石志坚因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被罚款5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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