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因向部分个人保险代理人虚发绩效,孔桂平对此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孔桂平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2023年8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因向部分个人保险代理人虚发绩效,孔桂平对此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孔桂平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100强企业,集团注册资本金67.1059亿元人民币,目前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成立于2007年12月,是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91.71亿元人民币。阳光人寿成立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公司价值不断提升,目前已有30家二级机构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600余家,以专业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人身、养老、医疗、健康、意外等保险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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