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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 被罚款30万元

2023年10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对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罚款30万元。

2023年10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对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罚款30万元。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韩建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新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六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13.5亿元,是目前唯一一家总部设在广州的寿险公司。珠江人寿坚持以业务质量为重、追求长期内涵价值增长、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来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金罚决字〔2023〕33号

被处罚当事人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财务数据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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