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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车险有哪些误区-第5页

车险是车辆所有人及车辆驾驶人的必备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险可以减少车主及驾驶人的经济损失,分摊驾车所造成的风险。

【误区五】心存侥幸保险到期未续保

保险对于车辆的保障至关重要,可实际生活中,总有一些糊涂车主,在交强险过期后忘了续保,或主观认为晚几天续保也没关系。往往就是这“无保”的几天,就给车主造成了巨大损失。

我国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即使发生事故时的驾驶人不是车主,车主和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关系,也要在交强险12.2万元的限额内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

例如,小孙驾驶朋友小李的小轿车发生事故,需要赔偿受害方医疗费3万元、误工费两万元、护理费1万元,残疾赔偿金8万元,交通费5000元,共计14.5万元。由于小李没有按时续保,发生事故时保险已经过期,如果对方要求小李与小孙承担连带责任,则在医疗费限额1万元,伤残类限额11万元的限额内,小李是需要与小孙承担连带责任的,只在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小孙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为了节省几百元的交强险保费,要承担12万元的责任真是得不偿失。

看过了上述这些对车辆保险的误区,您也应该看出来了,保险只是分摊风险的一种方式,没有什么是万能的,也没有任何一个保险能够规避所有风险。而归根结底,良好的驾驶习惯及谨慎的驾驶态度才是降低驾驶风险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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