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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第3页

包头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我市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2016年7月1日正式运行,为确保如期实现制度并轨,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5.统一定点管理。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整合后的居民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加快推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风险分担和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增长的约束作用,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6.统一基金管理。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合并为居民医保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四)整合信息网络系统。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使用自治区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新农合使用包头市自主研发的信息系统,以户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为了实现信息网络系统的整合,需要采取与公安人口户籍信息比对和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70万新农合参保人员以个人为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制发社会保障卡实现参保、就医、结算“一卡通”。自治区人社厅将加快开发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力争尽早实现两网融合。此前仍实行两网并行,确保居民在7月1日起全面享受新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保证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的唯一性,实现“同人同城同库”,从源头上杜绝重复参保现象的发生。(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卫计委、财政局、公安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如期完成整合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审计局、食药工商局、法制办、残联及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为成员的包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合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在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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