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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2016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第3页

现将《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落实。本鉴定标准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3)心功能不全型

符合冠心病诊断标准,伴有心悸气短,活动加重,休息后缓解;或夜间平卧时阵发性呼吸困难、咳喘,坐起后症状缓解,肢体或全身浮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胸片显示心脏增大、肺淤血。②心电图显示左心室肥厚或BNP或NT-proBNP增高。③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心室增大、射血分数降低、心肌运动障碍。

(4)心肌梗死型

符合冠心病诊断标准,依据病史。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心电图提示:心肌梗死表现;②心肌酶谱、肌钙蛋白增高;③冠状动脉造影诊断(提示≥50%狭窄);④ECT显示静息及运动心肌核素灌注缺损。

七、慢性肝炎(活动期)

1、具备一年内公立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确诊病历。

2、乙型肝炎标志物呈阳性(HBsAg(+)、HBeAg(+或-)、HBc(+)、PCR-HBV-DNA(+)>1x105以上)。

3、丙型肝炎标志物呈阳性(抗HCV(+),PCR-HCV-RNA>103以上)。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ALT/AST大于正常值的2倍(排除合并酒精等其他因素所致ALT/AST升高);②凝血酶原活动度(PTA)<60%;③胆碱脂酶(CHEU/L)<4500,B超或CT等检查辅助诊断。

(注:自身免疫性肝炎:符合临床诊断标准,应结合临床症状、体征、血清生化、免疫学异常、血清自身抗体以及肝脏组织学等综合诊断,并排除其它可能病因。)

八、肝硬化

1、具备一年内公立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确诊病历。

2、临床诊断:肝硬化(代偿期或失代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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