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5〕46号)、《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医疗机构责任。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服务区外参合群众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成为定点联网医疗机构。要及时改造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卫生计生专网与自治区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从自治区级信息平台接收转诊信息,并按规定上传相关数据。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设置专门服务窗口,为区外转诊患者提供便利服务,切实做好患者身份识别、住院诊疗、出院结报等工作。
(三)加强信息安全监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异地就医患者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切实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地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让区外广大参合居民和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了解跨省就医结报工作的政策和做法,积极配合相关工作。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方便参合患者查询、咨询、投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