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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6〕17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市人社局出台《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08号)。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11月25日讯,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6〕17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市人社局出台《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08号)。

自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此,记者专程走访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为大家解读调整后的政策。

一、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其中:

个人缴费   政府补助

高档    1480   680  800

成年居民 

中档   1180   380  800

低档   950   150  800

学生儿童 

学生儿童档  930   130  800

人员类别 参保档次 筹资标准

注: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人均提高了100元,其中个人缴费提高30元,政府补助标准提高70元。

二、2017年度居民医保的报销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注:自2017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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