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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2016年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第3页

2016年,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共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总量31831件[1](其中,经保险公司妥善处理消费者主动撤诉12357件),同比上升5.39%,反映有效投诉事项32442个...

四、投诉反映的问题

2016年,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接收的32442个有效投诉事项中,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29651个,占投诉事项总量的91.40%;涉嫌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2696个,占比8.31%;涉及中介机构合同纠纷类投诉75个,占比0.23%;涉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类投诉20个,占比0.06%。反映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财产险。消费者投诉事项涉及财产险的共有16403个。其中,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15965个,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382个;保险中介合同纠纷类投诉51个,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5个。从投诉事项类型看,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占比97.33%,投诉较多仍然是理赔纠纷,理赔/给付纠纷12077个,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75.65%,其中,车险理赔纠纷10160个,占理赔纠纷的84.13%。投诉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做出拒赔或免赔决定,但消费者不接受;双方就维修方案、配件价格及工时价格产生争议;理赔时效过长、理赔材料繁琐、消费者感受差等。承保纠纷2412个,占比15.11%,主要反映保费计算争议、未经同意承保、未经同意扣取保费、保险责任告知说明不充分、保单或发票送达不及时以及电销扰民等问题。

从销售渠道看,投诉较多的涉及个人代理4313件,电话销售2525件,主要销售车险、企财险等传统险种。网销渠道1721件,涉及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旅行意外险及各类短期新型产品,双方因出险情况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产生争议,消费者因被拒赔而投诉网站销售未充分披露保险重要信息。

一、保险公司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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