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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版)

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扩大公积金贷款制度惠及面,充分发挥其住房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需求,降低广大缴存职工住房贷款成本。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04月11日讯,西安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扩大公积金贷款制度惠及面,充分发挥其住房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需求,降低广大缴存职工住房贷款成本。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结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原商贷”)转换为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公积金中心负责“商转公”贷款的审批和管理;受委托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规定,受理“商转公”贷款的咨询、申请、办理及贷款发放与回收等业务;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负责“商转公”贷款担保,贷款房屋抵押登记、不良贷款催收和代偿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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