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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为规范我市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04月11日讯,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指西安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二手房贷款”),是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受委托银行”)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上购买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自住普通住房的借款人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公积金中心负责二手房贷款的审批和管理;受委托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规定,受理二手房贷款的咨询、申请、办理及贷款发放与回收等业务;担保机构负责二手房贷款担保,及房屋抵押登记、不良贷款催收和代偿等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二手房贷款对象

按规定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购买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办理二手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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