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政策全文-第10页

第二条本细则是对《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解释和补充,与贷款管理办法具有同行效力。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费用证明:提供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施工证明: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工程合同、施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曰起施行,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关注手机金投保险(http://m.cngold.org/insurance/),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