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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第3页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大病保险、有效发挥全民医保在深化医改和建设健康新疆中的作用等部署要求......

(四)统一完善政策。各地要在对两项制度的参保情况、筹资标准、待遇政策、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比对分析,均衡城乡居民待遇水平,保障基本医保待遇公平普惠,增强群众获得感,统筹设计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政策。建立健全将未落户新生儿纳入医保范围的政策。采取按病种付费的方式做好新农合22类重特大疾病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衔接。将城乡妇女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五)优化经办服务。要做好经办力量整合,提升服务效能。将城乡居民医保经办融入全区统一的“多险合一”经办体系,稳步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城乡四级经办服务网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到应保尽保,促进连续参保,防止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能力,提升居民公平可及、合理有序利用医疗服务的水平。充分利用全民医保统一管理优势,更好地发挥在深化医改与建设健康新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实现“三医联动”。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相关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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