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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人社局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第4页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7〕58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促进就业创业

1.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贯彻落实全省劳务协作脱贫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推进与东部沿海扶贫协作省市对接、本地贫困地区和省内发达地区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建立长效对接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用人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创建一批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岗位适合的用人单位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各地要结合每年开展的“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与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同时,通过进村入户等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完善网上远程招聘,降低异地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实现“线上线下”人岗对接常态化,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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