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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政策-第3页

从12月18日起,莆田市将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三、离异的职工须离婚时间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主要是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关于“保一、限二、禁三”的要求和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

四、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非本市辖区内的自住住房,申请人夫妻双方需提供至少一方是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解读:主要是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五、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法人及其主要股东〔占股10%(含)以上〕被列入“信用莆田”平台(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名单的,取消其开发的楼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准入资格。

解读: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房地产管理的精神,防范资金流动性、资产性以及因资金链断裂而产生烂尾楼的风险,因此对本市辖区内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资格进行严格把关,以保障广大缴存职工购房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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