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实处,紧扣“病有所医”目标,近日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结合刚出台的政策,就相关热点问题做几点解读。
十、参保职工血液净化的医保待遇有何新提高?
患慢性肾功能衰竭的参保职工进行血液净化(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年度费用6万元以内按实报销,超过6万元的部分按90%报销(其中乙类诊疗项目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费用个人先自付10%,其余费用纳入血液净化费用计算;血液灌流的灌流器费用按特殊医用材料政策直接报销)。新政策将参保职工血液净化年度费用中按实报销的额度由“4万元”提高到“6万元”,超过6万元的部分按90%报销,进一步减轻了血透患者的个人负担,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
例如:某工厂参保职工张女士患慢性肾功能衰竭,做血液透析年均费用7万元,按原政策4万元以内按实报销,4万元到7万元的部分报销90%,个人负担3000元,按新政策6万以内按实报销,6万元到7万元的部分报销90%,个人负担1000元。
十一、住院起付线有什么新导向?
在三级或二级综合医疗机构的为700元/次,在一级或其他二级医疗机构的为500元/次,在镇(街道)医疗机构的为200元/次。由基层向上级转诊的,仅需负担起付线的差额费用;由上级向基层转诊的,不再负担基层的起付线。转市外的为1000元/次。相比原政策,市内住院起付线分别下降了100元,适度拉开了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差距,从政策导向上,鼓励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例如:退休职工刘大妈,在盐都区大冈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外,经大冈镇中心卫生院转到市一院继续治疗,仅需负担起付线差额500元(700元-200元);刘大妈经市一院治疗稳定后,接着由市一院转回大冈镇中心卫生院继续住院治疗,就不要负担再次入大冈镇中心卫生院的2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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