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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监管局开罚单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延边中心支公司被罚11万元

2023年1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罚款11万元。

2023年1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罚款11万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专业寿险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中国太平洋保险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是国内领先的“A+H”股上市综合性保险集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延金罚决字〔2023〕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延金罚决字〔2023〕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1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边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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