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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现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下称“意外险”)的管理和考核....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5月19日讯:现将《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下称“意外险”)的管理和考核,规范经办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意外险制度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是对承保保险公司意外险委托管理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意外险服务目标、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条  考核评定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坚持专业性与科学性、效用性与可比性相结合,确保考核评定过程方法统一、结果客观真实。

第四条  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意外险考核工作,天津保监局等部门参与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依据本市意外险政策规定和意外险委托管理协议确定考核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与意外险管理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包括业务审核、财务管理、统计报表、人员管理和信访投诉等制度,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

(二)经办服务方面。配备与意外险经办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优化经办人员结构;加强岗前、岗中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审核依据充分,业务操作规范,案件定性准确,结案快捷高效;开展预防宣教和政策经办宣传,实现制度化和经常化;实施便民服务措施,建立绿色服务通道。

(三)信息管理方面。建立意外险信息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衔接;完善信息数据库管理,能够做好信息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数据运行安全。

(四)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实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意外险资金专款专用、管理规范;降低管理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定期报送意外险资金运行报告。

(五)日常管理方面。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规避业务风险;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加强档案管理,纸介档案材料齐全、存放安全、有序可查,电子档案与纸介档案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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