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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第4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三)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是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扣除业务支出的差额。全年增值收益1075.02亿元,比上年增长58.79%。

(四)增值收益分配。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应当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按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核定,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按照年末项目贷款余额的4%计提试点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339.20亿元,提取管理费用107.24亿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18.08亿元,当年待分配增值收益10.50亿元。年末,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1261.64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04.54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费用支出指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按规定列支的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3]。全年管理费用实际支出80.09亿元,比上年增加12.83%。其中,人员经费35.66亿元,公用经费11.40亿元,专项经费33.03亿元,分别占44.53%、14.23%和41.24%;人均分别比上年增加13.72%、-4.51%、-0.25%。

四、资产风险情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04亿元,逾期率0.01%[4],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97亿元。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40.12亿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77%。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例为0.33%。

(二)试点项目贷款。试点项目贷款逾期额2.38亿元,逾期率0.77%。全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37亿元,占试点项目贷款余额的6.2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例为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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