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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第3页

为建立健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本市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执行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六)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市属各县医疗保险工作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

(七)协调医疗保险工作中各部门关系。

第七条市属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县医疗保险工作实施行政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行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审定;

(三)监督、检查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及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执行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四)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本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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