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基层医疗保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第3页

以强化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为总目标,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运行为辅,明确财政保障的项目及标准,有效利用公共卫生经费和医保基金,探索利用市场调节的适宜政策.....

五、试点范围和进度

(一)试点范围:选定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昌平区和怀柔区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二)试点进度:计划2016年11月启动试点,2017年年底试点结束。2017年6月进行试点中期总结评估,提出整改意见,2017年10月进行第三方评估,论证试点成效和研究全市推广实施意见。

1.筹备阶段(2016年7-10月)。学习、解析近期国务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北京市系列深化医改的文件,把握我市进一步推进基层医改的任务和要求。拟定工作方案。

2.启动阶段(2016年11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部署试点区工作任务和要求。试点区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案。

3.调整阶段(2017年6月)。委托第三方进行中期评估,总结成效、发现问题和困难,完成中期评估报告。总结试点开展情况和成效。针对中期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完善试点方案。

4.评估阶段(2017年10月)。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完成评估报告。

5.总结推广阶段(2017年12月前)。论证试点成效和研提全市推广实施意见。

六、试点工作内容

(一)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容

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京卫基层〔2015〕26号)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充分借鉴外省市有益经验,明确工作边界,确定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康复服务、社区护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内容。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