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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页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和《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部署,为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三医联动。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坚持中西医并重,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推动医保、医疗、医药有效联动,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立足基本,保障公平。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定位,科学设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医疗服务水平,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3.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做好整合前后的衔接,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顺畅接续、有序平稳过渡,逐步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现有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资源,妥善处理制度整合和管理经办体系调整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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