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四川省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第3页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和《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部署,为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

4.创新机制,提升效能。落实政府责任,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管办分开,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经办管理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激发经办活力。

二、整合基本制度政策

(一)统一覆盖范围。

到2016年12月底,各市(州)制定出台统一的覆盖城乡居民的政策措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范围覆盖统筹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居民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学校提供便民参保服务,做到应保尽保。管理体制未归口统一管理的市(州),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采取通过参保(合)数据比对等措施避免重复参保。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