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将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肯定了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工作取得的成效,发现并指出了新农合制度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行为。
继续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卫农卫发﹝2011﹞52号)。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一是加强管理。严肃查处通过虚增住院天数、挂床住院等方式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资格,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完善公示、举报、投诉等制度,强化审计、媒体、信访等外部监督,使新农合基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进一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拟由按项目付费向按病种、按床日、按DRGs付费转变,从付费方式上控制不合理诊疗行为的发生;同时,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将更多病种纳入临床路径管理,提升诊疗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程度。
(五)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我们拟将套骗取新农合基金个人和机构信息纳入个人社会信用体系目录,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涉案人员限制或不予报销今后的医疗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给予取消定点资格等惩戒。
国家卫生计生委欢迎审计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帮助完善新农合制度,使这一基本医保制度惠及广大农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