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8页

《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18年8月9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未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医疗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医疗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居民医疗保险按自然年度结算,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

第三十七条 参保人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设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另行制定。

参保人常住异地、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及现金报销等具体办理程序、管理办法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制定。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6,912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46,278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1,283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2,142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