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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暨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试行)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11月30日讯,为了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暨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医疗服务目录》)。现将《医疗服务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情况和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医疗服务目录》适用于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全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参保人员诊疗项目费用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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