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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22日,我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解到,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部署,省政府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11月23日讯,22日,我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解到,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部署,省政府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进行深入研究。近日,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对我省整合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管理体制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实施意见》明确,整合各级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行政管理,统一由各级人社部门承担;组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人社部门管理。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承担的城乡居民医保行政和经办职能的经办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社会医疗保险局。在新农合移交中,市、县两级新农合行政管理人员及相应编制一并划转;经办机构整体移交,人员编制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一并划转,确保工作不乱、业务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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