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金投保险(insurance.cngold.org)! 业务经理入驻 企业入驻

黄金 白银 原油 现货 期货 外汇 股票 邮币卡 理财 财经 热点 珠宝 奢侈品 专家 机构 百科 问答 解盘 快讯 日历 导航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吉林省医保局关于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的通知-第2页

近日,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即日起扩大异地就医受益人员范围,并新增设定点机构。

2、跨省长期异地:将原选定4家定点医疗机枃就医调整为在居住地(市级统筹区)开通直接结算的全部定点服务机构就医,住院费用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发生的门诊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按规定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同时可在居住地(市级统筹区)的非直接结算定点服务机构中选择4家(三级、二级、一级和专科各一所)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按规定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

3、如参保人员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六个省(市)居住,可在其居住省(市)内开通直接结算的全部定点服务机构就医。

关注三:延长有效期限

1、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持异地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办理异地就医的,异地就医待遇长期有效;对于2018年1月31日前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省医保局自动将持异地户籍(身份证)或异地居住证办理异地就医的退休人员的异地待遇终止时间设为长期有效,其余情况可根据个人需求至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异地延期(变更)业务。

2、职工医保参保在职职工持异地户籍办理异地就医的,异地就医待遇长期有效;持异地居住证办理异地就医的,居住证有效期即为异地就医有效期,期满后可凭居住证有效期申请延期,长期驻外人员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材料确认有效期限。

相关推荐

百年鑫越人生终身寿险

¥ 3,000

2,172,753 份

在线投保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

¥ 30

1,737,018 份

在线投保
汪星人意外医疗险

¥ 130

720,511 份

在线投保
复星联合超越保长期医疗保险(特需版)

¥ 272

491,234 份

在线投保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